



标准简介
地方标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规范》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视光学会、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儿童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博士视觉健康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廖素华 、王幼生 、汪建涛 、范勤 、张玲 、窦晓燕 、杨浩江 、李金瑛 、成洪波 、司马晶 、钟晖 、罗小玲 、蔡莉 、戴珏如 、严宗辉 、邓宏伟 、吕秀芳 、王蔚 、詹玉如 。
标准基本信息
- 标准号
- DB4403/T 173-2021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 实施日期
- 2021-08-01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16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99
- 归口单位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业分类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3465-2021。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相关的机构,含学校、培训机构、医疗机构、眼镜门店、视光中心、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近视防控技术产品生产商及经销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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