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简介
行业标准《视频图像分析仪 第4部分:人脸分析技术要求》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德安科技有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盾安全技术开发公司、视频图像智能分析与应用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等。
主要起草人刘军 、卢玉华 、许路 、杜伟 、张少龙 、韩汩鸿 、王列 、张浩春 、洪小龙 、胡海涛 、刘丹 、罗仕胜 、李奕 、陈芳林 、邓江华 、张慧 、唐前进 、毛亮 、陈色桃 、李彧峰 、董增超 、何舜宇 、吕军 。
标准基本信息
- 标准号
- GA/T 1154.4-2018
- 发布日期
- 2018-09-05
- 实施日期
- 2018-09-05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91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310
- 归口单位
- 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公安部
- 行业分类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6627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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