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简介
行业标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标准基本信息
- 标准号
- HJ 653-2021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实施日期
- 2022-06-01
- 全部代替标准
- HJ 653—2013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40.13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主管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行业分类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4936-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2号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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