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简介
地方标准《耕地镉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价规程》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葛礼强 、任静华 、郝社锋 、廖启林 、范健 、许伟伟 、徐宏婷 、刘玮晶 、李文博 、梅芹芹 、刘玲 、李明 、常青 、陈晨 。
标准基本信息
- 标准号
- DB32/T 4121-2021
- 发布日期
- 2021-11-04
- 实施日期
- 2021-12-04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 10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80.10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 主管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业分类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4162-2021。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耕地镉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价,包括农艺调控、土壤调理、植物修复等以农产品可食部位镉达标或土壤中镉减量为目标的修复措施。
相近标准
- DB23/T 3629—2023 退化耕地土壤修复效果评价技术规程
- DB54/T 0369-2024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效果评价技术规范
- DB36/T 1176-2019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指南
- HJ 25.5-2018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
- DB32/T 4680-2024 污染地块原位热脱附修复效果评估技术指南
- DB44/T 2263.2-2020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风险评价
- NY/T 3343-2018 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
- DB45/T 2426-2021 铅锌矿采选行业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 DB44/T 2417-202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 DB54/T 0366-2024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导则
我们的实力
部分实验仪器




合作客户
注意:因业务调整,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测试望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