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简介
地方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条件》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长东 、余海军 、周汉章 、谢英豪 、吴鲜梅 、何烙辉 。
标准基本信息
- 标准号
- DB44/T 1371-2014
- 发布日期
- 2014-08-14
- 实施日期
- 2014-11-14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70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30.10
- 归口单位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管部门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行业分类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474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适用范围
标准规定了回收利用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术语、定义,基本要求和技术条件,包括预处理、再生利用、环保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废旧锂离子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其他电池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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