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简介
地方标准《营运电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纯电动公共汽车》由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华利道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彭旺 、李建 、黄达潜 、刘建光 、庄良飘 、王益群 、邓映路 、相升林 、贾明辉 、黄永昌 、何志海 、徐兴军 、洛志宏 、刘洋成 、黄艺 、赖定启 、方植彬 、冯军国 。
标准基本信息
- 标准号
- DB44/T 1767.1-2015
- 发布日期
- 2015-12-18
- 实施日期
- 2016-04-18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T42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3.080.20
- 归口单位
- 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行业分类
-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2732-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3号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营运纯电动公共汽车的术语及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营运的M2、M3类纯电动公共汽车,非营运的M2、M3类纯电动公共汽车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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