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简介
地方标准《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辨识》,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人杨振林 、王泽军 、牛卫飞 、刘宏臣 、孙书成 、刘芳亭 、金功成 、王建昌 、辛志学 。
标准基本信息
- 标准号
- DB12/ 382-2008
- 发布日期
- 2008-06-25
- 实施日期
- 2008-10-01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75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100
- 主管部门
-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行业分类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23198-2008。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在用特种设备的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特种设备: a) 未取得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 b) 国家已经明确要求进行监督检验但未进行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 c) 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不合格,或者根据检验结论不能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 d) 改造、维修过程中的特种设备; e) 已经报停的特种设备; f) 单个使用的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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