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简介
行业标准《核电厂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要求》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张黎明 、陈祥磊 、许浒 。
标准基本信息
- 标准号
- NB/T 20433-2017
- 发布日期
- 2017-04-01
- 实施日期
- 2017-10-01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F85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7.120.99
- 归口单位
-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 主管部门
- 国家能源局
- 行业分类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960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正常运行和预计运行事件下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气溶胶监测设备、放射性碘监测设备和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设备,不适用于核电厂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设备。
相近标准
- GB/T 7165.4-200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4部分:放射性碘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 GB/T 7165.5-200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5部分:氚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 GB/T 7165.1-2005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 GB/T 7165.3-200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3部分: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 GB/T 7165.2-200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2部分:放射性气溶胶(包括超铀气溶胶)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 GB/T 12726.2-2013 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2部分:气态排出流及通风中放射性离线连续监测设备
- EJ/T 765-1993 核电厂放射性排出流连续监测仪表用放射源的一般要求
- GB/T 10253-2012 液态排出流和地表水中放射性核素监测设备
- EJ/T 1097-1999 用于核设施辐射及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的中央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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