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简介
地方标准《消费品召回工作规范 第4部分:召回实施》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泾渭新材料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肖凌卿 、惠利梅 、韩岭 、周欣 、杨晓溪 、王朝阳 、吴晓晨 、陈勇 、李季 、王振 、铁文安 。
标准基本信息
- 标准号
- DB61/T 1717.4-2023
- 发布日期
- 2023-08-28
- 实施日期
- 2023-09-28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 16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20.10
- 归口单位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业分类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2935-2023。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缺陷消费品召回实施的术语和定义、召回方主体责任、召回原则、召回程序、召回效果评估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消费品召回工作中的召回实施和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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