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燃性相关标准参考信息
GB/T 39817-2021 输送带 丙烷燃烧器中规模可燃性试验方法
简介:
信息:ICS:53.040.20 CCS:G42 发布:2021-03-09 00:00:00.0 实施:2021-10-01 00:00:00.0
GB 12476.10-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0部分:试验方法 粉尘与空气混合物最小点燃能量的测定方法
简介:GB 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粉尘与空气混合物被高压直流电火花点燃所需最小点燃能量的测定方法。这一试验方法旨在建立确定电气放电对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是否具有点燃能力的数据。被试粉尘呈现的状态(颗粒尺寸、含湿量等)应代表实际使用状态,以便能对实际产生的危险进行评定。本方法测定的点燃能量可与其他粉尘的点燃能量进行比较,用以评定电气或静电放电引起的相应点燃危险,从而确定电气设备能否适合安装于可燃性粉尘存在的场所。本试验方法不适用于公认的火炸药、黑火药、黄色炸药、无氧燃烧的炸药、自燃物质,或在某些条件下有类似表现形式的物质或这些物质的混合物。如果因爆炸特性而怀疑危险存在,可将少量上述粉尘放到GB 12476.8-2010中描述的设备的加热表面上。加热到400℃来得到指标。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0-08-09 实施:2011-08-01
GB/T 20800.1-2006 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第1部分:可燃性气体和蒸汽环境用 Ⅱ类内燃机
简介: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06-12-01 实施:2007-06-01
GB/T 39795-2021 普通用途输送带 导电性和可燃性安全要求
简介:
信息:ICS:53.040.20 CCS:G42 发布:2021-03-09 00:00:00.0 实施:2021-10-01 00:00:00.0
GB/T 12476.9-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9部分:试验方法 粉尘层电阻率的测定方法
简介:本部分规定了运用直流电压测定粉尘层电阻率的试验方法。该方法适用于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和使用。该方法不适用于公认的火炸药或类似物质。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0-08-09 实施:2011-08-01
GB 20800.1-2006 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第1部分:可燃性气体和蒸汽环境用Ⅱ类内燃机
简介:GB 20800的本部分规定了可燃性气体和蒸气形成的爆炸性环境用Ⅱ类2G级和3G级往复压燃式发动机(以下简称为内燃机)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用于消除或限制内燃机可能产生的各种危害和危险。 本部分适用于内燃机的防爆结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部分不适用于含有二硫化碳的爆炸性环境内使用的内燃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加工、制造或存放炸药的场所内使用的内燃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点燃式内燃机。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06-12-01 实施:2007-06-01
GB/T 3836.25-2019 爆炸性环境 第25部分:可燃性工艺流体与电气系统之间的工艺密封要求
简介: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9-12-31 00:00:00.0 实施:2020-07-01 00:00:00.0
GB/T 12476.8-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 试验方法 确定粉尘最低点燃温度的方法
简介:GB 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两种确定粉尘最低点燃温度的试验方法。本部分不适用于具有火炸药特性的物质。方法A(第4章)适用于确定会导致沉积在规定热表面上、规定粉尘层厚度的分解最低温度和/或点燃最低温度。本方法特别适合暴露于环境中的工业设备的热表面上以薄粉尘层形式存在的粉尘。方法B(第5章)适用于确定会导致规定样品的粉尘云或其他固体颗粒样品点燃的最低温度。本试验为在采用本部分方法A确定的粉尘层的最低点燃温度之后进行的附加试验。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0-08-09 实施:2011-08-01
GB/T 20800.2-2006 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第2部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Ⅱ类内燃机
简介: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06-12-01 实施:2007-06-01
GB/T 3836.12-2019 爆炸性环境 第12部分:可燃性粉尘物质特性 试验方法
简介: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9-12-31 00:00:00.0 实施:2020-07-01 00:00:00.0
GB 12476.7-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正压保护型“pD”
简介:GB 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要求,规定在设备外壳内充入一定的保护气体(空气或惰性气体),使其压力高于外部环境压力,以防止粉尘进入不含可燃性粉尘释放源的外壳,避免在外壳内形成可燃性粉尘环境。本部分还规定了结构和试验的具体要求,包括拟用于可燃性粉尘环境中正压保护型“pD”电气设备的防护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外壳及其关联部件的结构要求,如果有的话,还包括保护气体用进气管道和排气管道,及为保证形成正压和保持正压保护型“pD”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装置所必需的要求。本部分不适用于具有内部粉尘释放源的正压外壳的要求。本部分不适用于具有或不具有内部粉尘释放源的正压房间。本部分不适用于那些不需要大气中的氧即可燃烧的火炸药粉尘或自燃物质。本部分不涉及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混合物的危险。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0-08-09 实施:2011-08-01
GB 12476.2-2006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第2节: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维护
简介:GB 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维护导则。 GB 12476.1规定了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和试验的要求。GB 12476.2规定了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维护导则。 防止点燃主要是限制外壳和其他可能与粉尘接触的表面的最高表面温度和采用“尘密”或“防尘”外壳来限制粉尘进入。 在可能同时出现或分别出现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粉尘的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要求增加一些附加保护措施。 当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其他环境条件要求,如防水和防腐而采用其他防护方法时,则该防护方法不得对外壳的整体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当可燃性纤维或飞扬物引起危险时,也可遵守本部分的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那些不需要大气中的氧既可燃烧的炸药粉尘或自燃引火物质。 本部分不适用于沼气和/或可燃性粉尘引起危险的煤矿井下以及煤矿地面装置用电气设备。本部分未考虑由粉尘散发出来的可燃性或毒性气体引起的危险。 本部分不包括其他防爆型式,只适用于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06-04-30 实施:2007-01-01
GB/T 34710.3-2018 混合气体的分类 第3部分:可燃性分类
简介:
信息:ICS:71.040.40 CCS:G86 发布:2018-02-06 00:00:00.0 实施:2018-09-01 00:00:00.0
GB 20936.2-2009 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5%的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简介:本部分规定了探测矿井内空气中甲烷浓度的便携式、可移动式和固定式的I类探测器。因此,这些探测器或其部件可用于易于产生瓦斯的煤矿,适用于本部分所包含探测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第1部分的规定。本部分只限于用来探测空气中甲烷体积比从0%至5%,但不超过体积含量5%的探测器。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09-09-30 实施:2010-06-01
GB/T 20024-2005 内燃机用橡胶和塑料燃油软管 可燃性试验方法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燃油软管可燃性评定方法,这些软管用于输送石油燃料,公称内径不大于16mm。
信息:ICS:13.220.40;75.200;83.140.40 CCS:G42 发布:2005-09-15 实施:2006-05-01
GB/T 12476.3-2017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简介: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7-12-29 00:00:00.0 实施:2018-07-01 00:00:00.0
GB/T 16412-2009 输送带.丙烷单燃烧器可燃性试验方法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丙烷单燃烧器两米试样燃烧法测定输送带可燃性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输送带一般丙烷燃烧试验。
信息:ICS:53.040.20 CCS:G42;J81 发布:2009-04-24 实施:2009-12-01
GB 12476.1-200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第1节 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
简介:1.1 本标准规定了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和试验要求。该环境中,可燃性粉尘存在的数量能够导致产生爆炸危险。 1.2 本标准的第1节规定了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和试验要求。本标准的第1.2部分是电气设备选择安装和维护导则。 1.3 防止点燃主要是限制外壳最高表面温度和采用“尘密”或“防尘”外壳来限制粉尘进入。 1.4 本标准不适用于那些不需要大气中的氧即可燃烧的炸药粉尘或自燃引火物质。 1.5 在可能同时出现或分别出现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粉尘的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要求增加一些附加保护措施。 1.6 本标准不适用于沼气和/或可燃性粉尘引起危险的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本标准未考虑由粉尘散发出来的可燃性或毒性气体而引起的危险。 1.7 当该设备必须符合其他环境条件的要求(如为防水和防腐而采用其他防护方法)时,则该防护方法不得对外壳的整体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00-10-17 实施:2001-07-01
GB/T 12476.3-2017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简介: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7-12-29 00:00:00.0 实施:2018-07-01 00:00:00.0
GB/T 20936.3-2009 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100%的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简介:GB 20936的本部分规定了探测矿井内空气中甲烷尝试的便携式、可移动式和固定式的I类(见第一部分的定义)探测器。因此,这些探测器或其部件可用于易产生瓦斯的煤矿,适用于本部分所包含探测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第1部分规定。本部分只限于用于探测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从0%~100%的探测器。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09-04-21 实施:2009-11-01
GB/T 5169.12-1999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试验方法 材料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电气绝缘材料及其他固体可燃材料的样品进行可燃性试验的灼热丝试验方法。试验结果可供评价上述各种材料的性能,即移去已被加热的灼热丝后火焰熄灭的能力和试样燃烧产生灼热颗粒不产生使试验样品下方的铺底层绢纸着火的能力。 本试验方法不适用于确定设备中所有项目的可燃性,因为绝缘系统或可燃零件的大小结构以及邻近的金属或非金属零件的传热等对所使用材料的可燃性都有很大影响。此外,本试验方法也不适用于确定设备的防火性能或着火危险性。
信息:ICS:13.220.40 CCS:K04 发布:1999-10-10 实施:2000-05-01
GB/T 5169.11-201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 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GWEPT)
简介:GB/T 5169的本部分规定了一个成品试验方法。其通过电热源模拟热应力作用来表现着火危险。本试验方法用于检查: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成品暴露于电热源中的耐起燃性能力或起燃后的耐火焰蔓延能力。然而,本部分目前不包含对可燃性领域和火焰蔓延至其他产品的着火危险分析。本部分旨在供产品标委会根据IEC指南104:2010和ISO/IEC指南51:1999规定的原则编写标准。产品标委会的任务之一就是在编写自己的标准时,凡适用之处都要使用本系列标准。除非有关标准特别提及或列出,否则本部分的要求、试验方法或试验条件将不适用。
信息:ICS:13.220.40;29.020 CCS:K04 发布:2017-12-29 实施:2018-07-01
GB 20936.4-2008 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显示气体体积含量至100%的I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简介:GB 20936的部分规定了探测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或蒸汽浓度用便携式、可移动式和固定式Ⅱ类(见第1部分定义)探测器的要求。因此,这些探测器或其部件可以安装或使用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易于产生瓦斯的矿井(即Ⅰ类设备)除外。适用于本部分所包含探测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第1部分的规定。本部分仅限用于探测可燃性气体或蒸汽浓度与空气的体积比从0%到100%的探测器。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08-12-30 实施:2010-02-01
GB/T 17726-1999 小艇 电气装置 防止点燃周围可燃性气体的保护
简介:本标准阐述了小艇上使用的电气装置的试验方法和设计要求,以使这些装置可以在爆炸性空气中使用而不会点燃周围的可燃性气体。本标准不适用于IEC 79-0中所规定的防爆型或对爆炸能进行防护型的电器。 本标准不包括可能在氢气和空气混合物中使用的产品或部件的防止点燃措施,也不包括由诸如静电、雷击或与在试设备无关的其他因素等外部原因而导致的点燃机理。
信息:ICS:47.080 CCS:U37 发布:1999-04-15 实施:1999-12-01
GB/T 28876.2-2014 空间实验设备使用材料的可燃性 第2部分:测试方法
简介:GB/T 28876的本部分规定了航天器舱内有氧环境中实验设备使用材料的可燃性测试的仪器设备和样品要求、火焰向上传播试验、电线绝缘材料的可燃性试验、材料在气态氧中的向上可燃性试验、热和可见烟雾释放速率试验、构形可燃性试验、可燃极限试验、自燃温度试验、燃烧热试验、氧指数试验和着火机制试验的方法、可燃性评价准则和测试报告内容。本部分适用于航天器舱内有氧环境中实验设备使用材料的可燃性测试和评价。航天器、相关的地面支持设备和专用测试设备使用材料的可燃性测试和评价可参照使用。
信息:ICS:49.025 CCS:V10 发布:2014-12-05 实施:2015-04-01
GB 20800.3-2008 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第3部分:存在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的地下矿区巷道用I类内燃机
简介:GB 20800的本部分规定了存在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的地下矿区巷道用I类M2级往复压燃式发动机(以下简称内燃机)的安全要求和(或)安全措施,用于消除或限制内燃机可能产生的各种危险和危害。 本部分适用于内燃机的防爆结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部分不适用于要求特殊条件的I类M1级内燃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加工、制造和储存炸药的场所中使用的内燃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点燃式内燃机。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08-05-20 实施:2009-04-01
GB 8626-1988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简介:
信息:ICS:13.220 CCS:Q10 发布:1988-02-05 实施:1988-10-01
GB/T 5169.12-2013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2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 材料的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试验方法
简介:GB/T 5169的本部分详细规定了在固体电工电子绝缘材料或其他固体材料试样上进行的测定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的灼热丝试验方法。本试验方法是在一系列标准试样上进行的材料试验。其获得的数据连同由IEC 60695-2-13材料灼热丝起燃温度(GWIT)试验方法获得的数据一起,按照GB/T 5169.9-2013预选程序,评定材料是否满足 GB/T 5169.11-2006的要求。
信息:ICS:13.220.40;29.020 CCS:K04 发布:2013-12-17 实施:2014-04-09
GB/T 15907-2008 橡胶和塑料软管.可燃性试验方法
简介:警告:适用本标准的人员应熟悉正规实验室操作规程。本标准无意涉及因使用本标准可能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和健康制度并确保符合国家法规是使用者的责任。本标准规定了评定软管可燃性的方法,不包括预定用于内燃机石油燃料的软管。本方法只限于公称内径在50mm以下(含50mm)的软管。
信息:ICS:23.040.70 CCS:G42 发布:2008-05-14 实施:2008-10-01
GB/T 8626-1988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简介:本标准是在规定的条件下判定建筑材料是否具有可燃性的试验方法。
信息:ICS:13.220.50 CCS:Q10 发布:1988-02-05 实施:1988-10-01
GB 12476.1-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简介:GB 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在可燃性粉尘存在的数量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环境中,用认可的保护技术保护的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通用要求。本部分由下列GB 12476部分专用防爆型式标准补充或修改:--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D”--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第6部分:浇封型“mD”;--第7部分:正压保护型“pD”。在可能同时出现或分别出现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粉尘的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要求增加一些附加保护措施。本部分对直接与爆炸危险之外的安全要求没有规定。当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其他环境条件要求,如防水和防腐而采用其他防护方法时,则该防护方法不得对外壳的整体性产生不利的影响。本部分适用于大气条件下形成的可燃性粉尘环境。本部分不适用于那些不需要大气中的氧即可燃烧的炸药粉尘或自燃物质。本部分不适用于瓦斯和/或可燃性粉尘引起危险的煤矿井下以及煤矿地面装置用电气设备。本部分未考虑由粉尘散发出来的可燃性或毒性气体而引起的危险。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3-12-17 实施:2014-11-14
GB/T 21847-2008 工业用化工产品.气体可燃性的确定
简介:本标准适用于确定气体化工产品在周边环境压力下同空气混合后的可燃性。
信息:ICS:13.300 CCS:G04;A80 发布:2008-05-12 实施:2008-09-01
DB32/T 4337-2022 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安全验收规范
简介:
信息:ICS:13.1 CCS:C 69 发布:2022-09-06 实施:2022-10-06
GB 12476.5-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
简介:GB 12476的本部分适用于在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在该环境中,可燃性粉尘存在的数量能够导致火灾或爆炸危险。本部分规定了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和试验要求。本部分是对GB 12476.1通用要求的补充。防止点燃主要是限制外壳和能够与粉尘接触的其他表面的最高表面温度,采用“尘密”或“防尘”外壳来限制粉尘进入。在可能同时出现或分别出现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粉尘的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要求增加一些附加保护措施。当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其他环境条件要求,如防水和防腐而需要采用其他保护方法时,则该保护方法不宜对外壳的完整性产生不利的影响。本部分不适用于那些不需要大气中的氧即可燃烧的火炸药粉尘或自燃物质。本部分不适用于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引起危险的煤矿井下以及煤矿地面装置用电气设备。本部分未考虑由粉尘挥发出来的可燃性或毒性气体引起的危险。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3-12-17 实施:2014-11-14
GB/T 21849-2008 工业用化学品.固体和液体水解产生的气体可燃性的确定
简介:当样品与蒸馏水反应后会释放有危险气体或有疑似易燃或有毒气体时,可以使用本标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确定固体或液体化学品水解后产生气体的可燃性。 本标准不适用于那些与空气接触后会自动燃烧的物质。
信息:ICS:13.300 CCS:C80;G04;A80 发布:2008-05-12 实施:2008-09-01
KS K 0586-2022 织物可燃性试验方法:燃烧速率试验
简介:
信息:ICS: CCS: 发布:2022-08-24 实施:
GB/T 28876.1-2012 空间实验设备使用材料的可燃性.第1部分:要求
简介:GB/T 28876的本部分规定了航天器舱内有氧环境中实验设备使用材料的可燃性评价和测试的要求、评价程序和材料选用原则。本部分适用于航天器舱内有氧环境中实验设备使用材料的评价和选用。航天器、相关的地面支持设备和专用测试设备使用材料的可燃性评价和材料选用可参照使用。
信息:ICS:49.025 CCS:A40;V10 发布:2012-11-05 实施:2013-02-15
GB/T 21846-2008 工业用化工产品.固体可燃性的确定
简介:依据本标准方法进行试验测试之前,应预先知道样品潜在的爆炸性能信息。 依据本标准方法进行测试之前的样品信息准备不意味着将所有疑似样品均看作可燃,而仅针对快速燃烧且燃烧过程危险的样品,其往往燃烧速度超过一定的极限。 当样品温度达到一定程度时金属粉末也被看作可燃物。 本标准适用于确定固体或液体化学品在粉末状、颗粒状或膏状时的可燃性。
信息:ICS:13.300 CCS:A80;G04 发布:2008-05-12 实施:2008-09-01
KS K 0584-2022 织物可燃性试验方法:表面燃烧试验
简介:
信息:ICS: CCS: 发布:2022-08-24 实施:
GB/T 26073-2010 有毒与可燃性气体检测系统安全评价导则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安全监测的固定式气体检测系统评价的术语和定义、项目和内容以及气体检测技术。本标准适用于有毒和易燃气体检测系统的安全评价。本标准不适用于消防安全守则的规定。
信息:ICS:71.040.10 CCS:G86 发布:2011-01-10 实施:2011-10-01
GB/T 21632-2008 危险品.喷雾剂泡沫可燃性试验方法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喷雾剂(气雾剂)泡沫可燃性试验的设备和材料、试验步骤及结果判定。本标准适用于以泡沫、摩丝、胶状或浆状形式喷射的喷雾剂(气雾剂)产品。
信息:ICS:13.300 CCS:G85;A80 发布:2008-04-01 实施:2008-09-01
KS F ISO 1182-2022 产品着火反应试验.不可燃性试验
简介:
信息:ICS:13.220.50 CCS: 发布:2022-07-20 实施:
GB 12476.7-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正压保护型“pD”
简介:GB 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要求,规定在设备外壳内充入一定的保护气体(空气或惰性气体),使其压力高于外部环境压力,以防止粉尘进入不含可燃性粉尘释放源的外壳,避免在外壳内形成可燃性粉尘环境。本部分还规定了结构和试验的具体要求,包括拟用于可燃性粉尘环境中正压保护型“pD”电气设备的防护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外壳及其关联部件的结构要求,如果有的话,还包括保护气体用进气管道和排气管道,及为保证形成正压和保持正压保护型“pD”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装置所必需的要求。本部分不适用于具有内部粉尘释放源的正压外壳的要求。本部分不适用于具有或不具有内部粉尘释放源的正压房间。本部分不适用于那些不需要大气中的氧即可燃烧的火炸药粉尘或自燃物质。本部分不涉及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混合物的危险。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0-08-09 实施:2011-08-01
GB/T 8626-2007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在没有外加辐射条件下,用小火焰直接冲击垂直放置的试样以测定建筑制品可燃性的方法 对于未被火焰点燃就熔化或收缩的制品,附录A给出了附加试验程序 附录B给出了试验方法精确度的信息
信息:ICS:13.220.40 CCS:C80 发布:2007-12-21 实施:2008-06-01
ASTM D3675-22 用辐射热源测定柔性多孔材料表面可燃性的标准试验方法
简介:
信息:ICS:13.220.40 CCS: 发布:2022-03-15 实施:
GB/T 12476.8-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 试验方法 确定粉尘最低点燃温度的方法
简介:GB 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两种确定粉尘最低点燃温度的试验方法。本部分不适用于具有火炸药特性的物质。方法A(第4章)适用于确定会导致沉积在规定热表面上、规定粉尘层厚度的分解最低温度和/或点燃最低温度。本方法特别适合暴露于环境中的工业设备的热表面上以薄粉尘层形式存在的粉尘。方法B(第5章)适用于确定会导致规定样品的粉尘云或其他固体颗粒样品点燃的最低温度。本试验为在采用本部分方法A确定的粉尘层的最低点燃温度之后进行的附加试验。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0-08-09 实施:2011-08-01
GB 20936.1-2007 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简介:本部分规定了便携式、可移动式和固定式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探测设备结构、试验的通用要求以及试验方法,其中显示至爆炸下限l00%的Ⅱ类探测设备的性能要求由GB l5322另行规定,这些探测设备或其部件可用于潜在爆炸性气体环境(见3.1.8)和易产生瓦斯的矿井。本部分由下列各种型式的电气设备性能的具体要求的标准给予补充。 GB 20936.2《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5%的Ⅰ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GB 20936.3《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100%的Ⅰ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GB 20936.4《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显示气体体积含量至100%的Ⅱ类设备的性能要求》 1.2 当制造商声明探测设备结构具有特殊特征或性能超过本部分的最低要求时,本部分是适用的,但这些声明应得到验证。必要时应扩展或附加一些试验程序,用来验证制造商声明的性能。附加试验应在制造商和试验室之间协商一致。 1.3本部分适用于具有信号指示、报警或其他输出功能的可燃性气体探测设备,这些探测设备用于对爆炸危险发出警告,自动或手动触发联动保护装置。 1.4本部分适用于内带采样系统的吸气式探测设备,用于商业和工业安全场合。 1.5本部分不适用于外接采样系统、试验室设备、科研设备和仅用于过程控制的设备。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07-04-30 实施:2008-04-01
KS C 61249-2-10-2021 印制板和其他互连结构用材料.第2-10部分:包覆和未包覆增强基材.规定可燃性的氰酸酯溴化环氧改性或未改性编织E玻璃增强覆铜板(垂直燃烧试验)
简介:
信息:ICS:31.180 CCS: 发布:2021-12-29 实施:
GB 12476.2-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简介:GB 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可燃性粉尘存在量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仪器和关联设备,确保其安全使用的选型、安装的通用要求,是对基本电气安全方面要求的补充。本部分的要求仅适用于处于正常或接近正常大气条件下的电气设备。本部分不适用于不需要氧就能燃烧的火炸药粉尘,也不适用于自燃物质。本部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或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可危及的这些矿用装置的表面部件。本部分不考虑由于粉尘中可燃性或毒性气体泄漏产生危险。本部分规定的要求是对非危险场所用装置和设备要求必不可少的补充。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0-08-09 实施:2011-08-01
GB 12476.3-2007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简介:GB 12476的本部分涉及存在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及可燃性粉尘层的场所分类,以便选用合适的设备用于这类场所。在本部分中,对爆炸性粉尘环境和可燃性粉尘层分别进行讨论。在第4章中,描述了爆炸性粉尘云的场所分类,而粉尘层则作为可能的释放源之一。在第7章中,对粉尘层的点燃危险进行了描述。本部分采取以工厂清理系统为基础的有效现场清理。本部分适用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由于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或可燃性粉尘层的存在而可能引起危险的场所。本部分不适用于:——地下采矿场所;——由于杂混物存在可能产生危险的场所;——不需大气中的氧能燃烧的炸药粉尘或自然物质;——超出本部分涉及的不正常的灾难性事故(见注1);——随粉尘喷出的可燃性气体或有毒气体引起的任何危险;——本部分未考虑继火灾或爆炸之后而引起的损害的影响。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07-01-23 实施:2007-09-01
KS C IEC 60749-32-2021 半导体器件.机械和气候试验方法.第32部分:塑料封装器件的可燃性(外部诱导)
简介:
信息:ICS:31.080.01 CCS: 发布:2021-12-29 实施:
GB/T 12476.10-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0部分:试验方法 粉尘与空气混合物最小点燃能量的测定方法
简介:GB 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粉尘与空气混合物被高压直流电火花点燃所需最小点燃能量的测定方法。这一试验方法旨在建立确定电气放电对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是否具有点燃能力的数据。被试粉尘呈现的状态(颗粒尺寸、含湿量等)应代表实际使用状态,以便能对实际产生的危险进行评定。本方法测定的点燃能量可与其他粉尘的点燃能量进行比较,用以评定电气或静电放电引起的相应点燃危险,从而确定电气设备能否适合安装于可燃性粉尘存在的场所。本试验方法不适用于公认的火炸药、黑火药、黄色炸药、无氧燃烧的炸药、自燃物质,或在某些条件下有类似表现形式的物质或这些物质的混合物。如果因爆炸特性而怀疑危险存在,可将少量上述粉尘放到GB 12476.8-2010中描述的设备的加热表面上。加热到400℃来得到指标。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0-08-09 实施:2011-08-01
GB/T 5169.11-2006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
简介:GB/T 5169的本部分详细规定了着火危险试验中施加于成品的灼热丝试验。本部分中的成品是指电工设备及其组件和部件。
信息:ICS:29.020 CCS:K04 发布:2006-12-19 实施:2007-09-01
ASTM E2102-21 用锥形辐射加热器测量筛分用质量损失和可燃性的标准试验方法
简介:
信息:ICS:13.220.40 CCS: 发布:2021-12-01 实施:
GB 12476.8-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 试验方法 确定粉尘最低点燃温度的方法
简介:GB 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两种确定粉尘最低点燃温度的试验方法。本部分不适用于具有火炸药特性的物质。方法A(第4章)适用于确定会导致沉积在规定热表面上、规定粉尘层厚度的分解最低温度和/或点燃最低温度。本方法特别适合暴露于环境中的工业设备的热表面上以薄粉尘层形式存在的粉尘。方法B(第5章)适用于确定会导致规定样品的粉尘云或其他固体颗粒样品点燃的最低温度。本试验为在采用本部分方法A确定的粉尘层的最低点燃温度之后进行的附加试验。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0-08-09 实施:2011-08-01
GB/T 5169.12-2006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2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 材料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
简介:GB/T 5169的本部分详细规定了在固体电气绝缘材料或其他固体材料试验样品上进行的测定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的灼热丝试验方法。 试验结果可供相对比较上述各种材料的性能,即材料在移去电加热的灼热丝后火焰熄灭的能力和不产生会使试验样品下方的铺底层包装绢纸着火的燃烧或灼热颗粒的能力。 本试验方法不适用于测定整台设备的可燃性,因为绝缘系统或可燃部件的结构大小以及临近的金属或非金属部件的布置和传热等,对所用材料的可燃性都有很大影响。除此之外,本试验方法也不适用于确定设备的防火性能和着火危险性。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任务之一就是在编写自己的出版物时,凡是适用之处都要利用这些基本安全出版物。
信息:ICS:29.020 CCS:K04 发布:2006-12-19 实施:2007-09-01
ASTM D6668-21 F可燃性等级之间区分的标准试验方法 = 0
简介:
信息:ICS:13.220.50 CCS: 发布:2021-12-01 实施:
GB 12476.4-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D”
简介:GB 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存在粉尘云或粉尘层的潜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相应环境下本质安全电路所连接的关联设备的设计和试验要求。GB 12476的本部分内容适用于其本身电路不能引起周围可燃性粉尘环境爆炸的电气设备。在其他环境下,关联设备宜与IEC 61241-0-2004中列出的其他防爆型式的要求合并使用。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10-08-09 实施:2011-08-01
GB 20800.1-2006 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第1部分:可燃性气体和蒸汽环境用Ⅱ类内燃机
简介:GB 20800的本部分规定了可燃性气体和蒸气形成的爆炸性环境用Ⅱ类2G级和3G级往复压燃式发动机(以下简称为内燃机)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用于消除或限制内燃机可能产生的各种危害和危险。 本部分适用于内燃机的防爆结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部分不适用于含有二硫化碳的爆炸性环境内使用的内燃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加工、制造或存放炸药的场所内使用的内燃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点燃式内燃机。
信息:ICS:29.260.20 CCS:K35 发布:2006-12-01 实施:2007-06-01
IEC 60695-2-11-2021 RLV 火灾危险试验.第2-11部分:基于灼热/热丝的试验方法.最终产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GWEPT)
简介:
信息:ICS:29.020 CCS: 发布:2021-10-28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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